全国服务热线 15283982349

化学实验常用知识掌握(二)

发布:2019-01-14 09:44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戴氏教育 > 新闻中心 > 高考新闻 >

化学实验常用知识掌握(二)

化学实验基本操作中的“不”15例

 


1.实验室里的药品,不能用手接触;不要用鼻子凑到容器口去闻气体的气味,更不能尝药品的味道。

 

2.做完实验,用剩的药品不得抛弃,也不要放回原瓶。

 

3.取用液体药品时,把瓶塞打开不要正放在桌面上;瓶上的标签应向着手心,不应向下;放回原处时标签不应向里。

 

4.如果皮肤上不慎洒上浓H2SO4,不得先用水洗,应根据情况迅速用布擦去,再用水冲洗;若万一眼睛里溅进了酸或碱,切不可用手揉眼,应及时想办法处理。

 

5.称量药品时,不能把称量物放在左盘上,也不能把称量物直接放在右盘上;加砝码时不要用手去拿。

 

6.用滴管添加液体时,不要把滴管伸入量筒(试管)或接触筒壁(试管壁)。

 

7.向酒精灯里添加酒精灯时,不得超过酒精灯容积的2/3,也不得少于容积的1/3.

 

8.不得用燃着的酒精灯去对另一支酒精灯。熄灭时不得用嘴去吹。

 

9.给物质加热时不得用酒精灯的内焰和焰心。

 

10.给试管加热时,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;切不可使试管口对着自己或旁人;液体的体积一般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/3。

 

11.给烧瓶加热时不要忘了垫上石棉网。

 

12.用坩埚或蒸发皿加热完后,不要直接用手去拿,应用坩埚钳夹取。

 

13.使用玻璃容器加热时,不要使玻璃容器的底部跟灯芯接触,以免容器破裂。烧得很热的玻璃容器,不要用冷水冲洗或放在桌面上,以免破裂。

 

14.过滤液体时,漏斗里的液体的液面不要高于滤纸的边缘,以免杂质进入滤液。

 

15.在烧瓶口塞橡皮塞时,切不可把烧瓶放在桌子上再使劲塞进塞子,以免压破烧瓶。

戴氏教育顺吉总部,全川高三文化课补习咨询,名师一对一指导教学,全省就近分配校区,让孩子快速巩固基础知识,快速提升学习技巧,快速提高学习成绩,戴氏教育顺吉部,成就孩子的名校梦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成都 成都市武侯区龙安街5号8栋3层(注册地址)
  • 电话:15283982349
  • 联系人:赖老师
  • 手机:15283982349
  • 微信:GA666796
  • QQ:2538168377
  • Email:2538168377@qq.com
产品分类